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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生活会制度
民主生活会制度
来源: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时间:2008-3-17
  1、参加民主生活会的范围是党支部委员。

  2、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,按党委通知的时间召开。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,党委派人到会监督和指导。

  3、民主生活会前要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征求意见,汇总后在班子成员中通报。党支部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,确定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。开会时间要提前5日通知党委。

  4、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支部成员应认真准备书面发言稿,发言要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,突出重点,切中要害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,应事前书面请假,并提交书面发言稿。

  5、民主生活会上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沟通思想,统一认识,增强团结。要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、总结工作的会议。

  6、民主生活会后5日内向党委报送会议小结和会议记录。会议小结的主要内容包括:召开会议的时间,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和缺席人员名单,缺席的原因;会议的主要议题、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,民主生活会的主要收获;存在主要问题的改进措施等。报送的会议记录必须是原始记录,并做到真实、完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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